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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剑阁职中

巡回审判进校园 以案说法护成长

 

 为加强广大师生法治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对尤其是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同形形色色的毒品犯罪作斗争,10月22日,剑阁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在剑阁职中学术报告厅公开审理了苟某军涉嫌毒品运输罪一案。剑阁职中党委书记、校长李文峰,全体副校级领导、部分处室干部、班主任及德育系列工作人员、学生代表共400余人旁听了本次审判。

  本次审判由剑阁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东、刑庭庭长杨伯河、人民陪审员罗青洪组成合议庭,陈东担任审判长。剑阁县检察院检察长董升礼、检查官张晓青、书记员刘泉宏到庭参加公诉。法庭指派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飞担任苟某军的辩护律师。



 苟某军,现年47岁,广元市利州区人,先后因盗窃、抢劫、吸食毒品等被判刑,2019年6月,在广汉买回毒品返回广元的过程中,被剑阁县公安局民警查获。被告人携带冰毒48.47克供自身吸食,先后有剑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移送县法院进行审理。

  法庭依法宣布了本次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各种书证、物证、视频等证据,并详细陈述了被告人量刑加重或减轻的依据和理由。经过法庭辩论后,控辩双方进行了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复庭,陈东代表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运输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罪嫌疑人苟某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伏法,并希望参加旁听的青少年学生要引以为戒,坚决远离毒品,不要像他一样将无颜面对分别已达87和77岁高龄的父母、因吸食毒品而被判有期徒刑的妻子团聚和已经辍学的儿子,带着诸多遗憾与愧疚面对即将开始的又一次铁窗生涯。

  董升礼结合辩论陈述要求参加旁听的师生要牢记毒品的可怕与可恨,永远不尝第一口,不要让好奇心和冒险心成为毒品侵蚀的温床;要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千万不能借毒消愁;要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要慎重交友;要牢记毒品犯罪要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次巡回审判,不仅让参加旁听的师生接受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学习到了书本上没有的法律与法律运用的知识,感受到了法律与正义的神圣庄严,进一步明白了毒品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加加深了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增强了自觉“拒毒禁毒”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