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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若干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以及省招委、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规定。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09年若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1)县区招办、报名点建立招生专栏,进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宣传。

2)报名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并交相关部门核实。

3)报名点完成考生基本信息(特别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准备。

4)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输入基础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5)县区招办打印考生基础信息核对表,交考生签字。

6)县区招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7)以报名点为单位,打印报名考生汇总表,并在相应报名点对报名资格合格的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8)考生本人持签字表,按县区招办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数码照相。

9)上报数据,打印考生登记表、体检表。

10)市教育局、招生办组织专人对各县区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核查。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分工及要求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要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将报名资格审查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并要将各环节的责任人员予以公示,同时人员分工情况报市招办备案。

1.考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高中学历证明等材料,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县(区、市)招办负责组织、培训、指导属地内集体报名单位的报名工作。

3.集体报名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在本单位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县(区、市)招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网上报名顺利进行。

集体报名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报名的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考生,由学校按班级如实填写应届考生花名册,中学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送县区教育局负责高中学籍管理的部门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学籍审查专用章。市直属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花名册,由中学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再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加盖学籍专用章。

职教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中学按照以上程序进行后,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成科(股)进行学籍审查,加盖学籍专用章。

集中补习的往届毕业生,由考生凭户口簿原件、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年参加普通高考任意一年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报名,班主任审查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填写花名册,由中学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证书原件、复印件、花名册一并交县区招办主任(或招办主任指定的专人)进行审核。

对毕业证遗失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由原毕业学校加盖公章,并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户口簿遗失的,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最后由县区招办审查并确定其报名资格。

对于身份证号为外省的往届生,由报名点对其户籍、学历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县区招办汇总,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4.外地就读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考生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毕业生等考生的报名组织、指导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

5.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户籍等信息必须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对有疑问的交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实确认。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

6.县区招办安排专人组织考生现场采集照片信息,严禁使用照片或委托学校或他人采集考生影像信息,以确保考生照片信息的真实性。

7.县区招办负责组织完成报名数据的整理、校对,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及体格检查卡,组织完成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

8.各类经核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由县区招办封存备查。

四、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公示制度

各县区招办、中学,要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建立普通高校招生宣传专栏,分阶段对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1、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

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3、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各类注意事项;

5、报名工作各环节、各部门责任人名单;

6、咨询、联系电话;

7、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8、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五、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

在报名工作中,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对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实行流程跟踪。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市招办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县区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后实行签字负责的办法),对弄虚作假、移民高考、高二学生报考等违反高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