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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参加广元市中小学学生球类运动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育督导办: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运动技术水平,切实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广教函〔2014241号《关于举办广元市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的通知》和广教体协〔20148号《关于印发广元市2014年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广元市中小学学生及全市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校严格按照规程组队,切实加强训练,争创竞赛佳绩。

一、比赛时间

2014101519日。

二、比赛地点

川北幼专、澳源体育中心、东城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南河体育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领导小组

  长:伍翠蓉  白成沛

副组长:杨载章

  员:严    何瑞蓉    强及各参赛学校校长

四、参赛学校及项目

组别

项目

性别

参赛学校

备注

小学组

篮球

/

龙江小学  开封小学

白龙小学  公兴小学

足球

/

龙江小学  实验学校

普安小学

5人制

乒乓球

/

武连小学  元山小学

鹤龄小学  剑门小学

团体/个人

初中组

篮球

剑门中学  文峰中学

普安中学  元山中学

足球

公兴中学  鹤龄中学

7人制

公兴中学  武连职中

乒乓球

/

元山中学  剑门中学

团体/个人

羽毛球

剑阁中学3人 文峰中学3

普安中学3

单打

剑阁中学3人 文峰中学3

普安中学3

高中组

篮球

剑阁中学  剑门关高中

剑阁中学  剑州中学

足球

剑阁中学  剑门关高中

11人制

乒乓球

/

白龙中学  开封中学

团体/个人

羽毛球

剑阁中学3人 白龙中学3

开封中学3

单打

剑阁中学3人 白龙中学3

开封中学3

职高组

篮球

/

剑阁职中

说明:省、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至少参加2个单项比赛。

五、报名工作

(一)各参赛学校要严格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健康证明,确保赛事公平公正。

(二)相关学校报名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学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健康证明、保险证明等由学校初审后,集中报县教科局体卫艺股统一交市上审查,若不符合参赛资格参赛,组委会将取消成绩并全市通报。

(三)各代表队务必于201492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和运动员2寸彩色免冠近照的电子文档报县教科局体卫艺股,报名纸质材料在927日前上交。(联系人:李强老师,电话13795893861,邮箱:56058391qq.com。)。运动员一经报名,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更换。

六、经费

经费由各参赛学校自行承担。

七、组织工作

(一)各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队训练和参赛,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担任领队,为具体责任人。

(二)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第一,提前做好车辆、住宿和餐饮安排。比赛期间的管理要做到乘车、食宿、作息、行动“四统一”。

(三)认真加强赛前训练,提高竞技水平,发扬拼搏精神,争创优异成绩。

(四)开好赛前动员会,加强运动员思想行为教育,尊重服从裁判,文明参赛。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附件:1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3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4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16       

 

附件1

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元市学校体育艺术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41016日―1019日。

比赛地点:川北幼专、澳源体育中心、东城实验学校、

广元市实验小学、南河体育馆等。

四、参加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名额见附表)。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具有学籍的在册学生(学籍以201491日截止),且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均可参赛。

(二)运动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

六、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组别:

小学组:小学男子组    小学女子组

初中组:初中男子组    初中女子组

高中组:高中男子组    高中女子组

职高组:职高男子组    职高女子组

(三)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12人。各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装。

七、资格审查

(一)各县区教育局应负责对本县区参赛运动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到当天资格审查小组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运动员需提交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保险证明。

(三)比赛开始前如查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比赛开始后如查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队员及所属球队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全市通报。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述报告书》,仲裁委员会在查实后给予答复。

八、比赛赛制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决赛(中职组例外)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最新的《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

小学组使用5号球和小学生比赛场地(如遇特殊天气室外不能比赛,则比赛改为室内并使用标准场地。)

初、高中男子组使用7号球,初中、高中女子组使用6号球。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县区教育(教科)局于9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报送(包括运动员2英寸彩色免冠近照)至gytwyk@163.com,联系电话:3266324,逾期不再报名。

(二)930日前报名时将报名表(打印一式2份)加盖学校和县区教育(教科)局公章,由各县、区教育(教科)局统一交市学校体育艺术协会(市教育局体艺卫科办公室)。参赛运动员须由县区教育(教科)局审查资格。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各参赛队于1015日下午15:00前到广元市高级职业中学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高中学生应注明会考号。并于当日下午15:30在该校参加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抽签会。

(四)各参赛队报到时需交全部队员集体七寸彩色合影照片两张。(要求着比赛背心,号码清晰),运动员交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发给参赛卡,比赛中凭参赛卡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

各组录取前八名,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组织奖。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抽调。

(二)裁判员1015日上午8:30前报道,9:00到广元市高级职业中学参加培训。

十三、其它事项:

各代表队食宿、安全事项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