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教育督导办: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运动技术水平,切实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广教函〔2014〕241号《关于举办广元市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的通知》和广教体协〔2014〕8号《关于印发广元市2014年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广元市中小学学生及全市教职工球类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校严格按照规程组队,切实加强训练,争创竞赛佳绩。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9日。
二、比赛地点
川北幼专、澳源体育中心、东城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南河体育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领导小组
组 长:伍翠蓉 白成沛
副组长:杨载章
成 员:严 强 何瑞蓉 李 强及各参赛学校校长
四、参赛学校及项目
组别 |
项目 |
性别 |
参赛学校 |
备注 |
小学组 |
篮球 |
男/女 |
龙江小学 开封小学 白龙小学 公兴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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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男/女 |
龙江小学 实验学校 普安小学 |
5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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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男/女 |
武连小学 元山小学 鹤龄小学 剑门小学 |
团体/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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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篮球 |
男 |
剑门中学 文峰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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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普安中学 元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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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男 |
公兴中学 鹤龄中学 |
7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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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公兴中学 武连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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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男/女 |
元山中学 剑门中学 |
团体/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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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
男 |
剑阁中学3人 文峰中学3人 普安中学3人 |
单打 |
|
女 |
剑阁中学3人 文峰中学3人 普安中学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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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篮球 |
男 |
剑阁中学 剑门关高中 |
|
女 |
剑阁中学 剑州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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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男 |
剑阁中学 剑门关高中 |
11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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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男/女 |
白龙中学 开封中学 |
团体/个人 |
|
羽毛球 |
男 |
剑阁中学3人 白龙中学3人 开封中学3人 |
单打 |
|
女 |
剑阁中学3人 白龙中学3人 开封中学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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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组 |
篮球 |
男/女 |
剑阁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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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省、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至少参加2个单项比赛。 |
五、报名工作
(一)各参赛学校要严格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健康证明,确保赛事公平公正。
(二)相关学校报名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学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健康证明、保险证明等由学校初审后,集中报县教科局体卫艺股统一交市上审查,若不符合参赛资格参赛,组委会将取消成绩并全市通报。
(三)各代表队务必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和运动员2寸彩色免冠近照的电子文档报县教科局体卫艺股,报名纸质材料在9月27日前上交。(联系人:李强老师,电话13795893861,邮箱:56058391qq.com。)。运动员一经报名,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更换。
六、经费
经费由各参赛学校自行承担。
七、组织工作
(一)各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队训练和参赛,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担任领队,为具体责任人。
(二)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第一,提前做好车辆、住宿和餐饮安排。比赛期间的管理要做到乘车、食宿、作息、行动“四统一”。
(三)认真加强赛前训练,提高竞技水平,发扬拼搏精神,争创优异成绩。
(四)开好赛前动员会,加强运动员思想行为教育,尊重服从裁判,文明参赛。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附件:1、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3、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4、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
2014年广元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元市学校体育艺术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10月16日―10月19日。
比赛地点:川北幼专、澳源体育中心、东城实验学校、
广元市实验小学、南河体育馆等。
四、参加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名额见附表)。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具有学籍的在册学生(学籍以2014年9月1日截止),且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均可参赛。
(二)运动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
六、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组别:
小学组:小学男子组 小学女子组
初中组:初中男子组 初中女子组
高中组:高中男子组 高中女子组
职高组:职高男子组 职高女子组
(三)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12人。各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装。
七、资格审查
(一)各县区教育局应负责对本县区参赛运动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到当天资格审查小组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运动员需提交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保险证明。
(三)比赛开始前如查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比赛开始后如查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队员及所属球队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全市通报。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述报告书》,仲裁委员会在查实后给予答复。
八、比赛赛制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决赛(中职组例外)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最新的《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
小学组使用5号球和小学生比赛场地(如遇特殊天气室外不能比赛,则比赛改为室内并使用标准场地。)
初、高中男子组使用7号球,初中、高中女子组使用6号球。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县区教育(教科)局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报送(包括运动员2英寸彩色免冠近照)至gytwyk@163.com,联系电话:3266324,逾期不再报名。
(二)9月30日前报名时将报名表(打印一式2份)加盖学校和县区教育(教科)局公章,由各县、区教育(教科)局统一交市学校体育艺术协会(市教育局体艺卫科办公室)。参赛运动员须由县区教育(教科)局审查资格。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下午15:00前到广元市高级职业中学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高中学生应注明会考号。并于当日下午15:30在该校参加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抽签会。
(四)各参赛队报到时需交全部队员集体七寸彩色合影照片两张。(要求着比赛背心,号码清晰),运动员交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发给参赛卡,比赛中凭参赛卡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
各组录取前八名,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组织奖。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抽调。
(二)裁判员10月15日上午8:30前报道,9:00到广元市高级职业中学参加培训。
十三、其它事项:
各代表队食宿、安全事项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