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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校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干部为全体同学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强我校学生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为了使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是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为宗旨,发扬"敬业、创新、务实、奉献、协作"的精神。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既要团结、协作,又要独立思维,讲求实干,帮助同学、爱护同学,并引导同学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主人翁意识,认真、负责地去做每一件事情。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特制定本责任管理条例。

第三条 学校所有在籍学生会、团委会学生干部均纳入校学生会干部管理的范畴。

第四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主席团、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文艺部、 学生管理部、广播站、升旗队

第五条 校团委组织机构:宣传部、组织部

第六条   主席团:主席1人,校团委设团委副书记3人,副主席2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一、学习认真,能团结同学。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三、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能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作,并能做好文档工作。

四、能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胸襟宽广,尊敬师长,关心部员,能够积极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稳定。

五、  有正义感,敢与一切不利于广大同学利益、不利于学生会工作良性发展的现象做斗争。

六、能够很好的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七、 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的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2、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安排常规工作,两周内并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会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听取各部长、各部学生分会主席工作汇报,交流情况及时了解信息,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各部部长,各部学生分会主席开展工作。

6、加强学生会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建设,组织学生会委员和各系主席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关心学生会各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学生会集体利益。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学生会内部工作,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往来。

8、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

9、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部分工作。

3、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习部

1、 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各种学习、学术研究(如推普活动、各类讲座)等方面的活动。

2、 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3、 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指导、协调、监督各系学生会学习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

四、生活部

1、开展生活、纪律、卫生管理工作,开展各种与生活有关的活动。

2、协助学校的相关领导做好清洁卫生的检查。

五、文艺部

1、积极开展各项文娱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学和艺术修养。

2、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负责校内大型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

六、体育部

1、积极开展校内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

2、协助学校体育教师做好两操工作。

七、纪检部

1、治保部是直属于学生会的学生维权机构。

2、在活动中维持现场秩序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八、学生管理部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校德育领导管好学生。

九、学校广播站

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每天定时做好播音工作。

十、升旗队

1、做好学校每周一和重大活动的升旗仪式,做到严肃、认真。

2、管理好学校升旗队的财产。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第一节 学生会干部选拔聘用

一、本制度适用于丽江师专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产生。

二、干部产生程序:

1、由校团委指导老师和学生会主席团推荐、各系推荐或个人自荐。

2、新一届学生干部(正副主席、正副部长)任期一年,满一年后进行民主评议,票数过半者方可继续连任,否则可将其无条件免职。

3、干部公开竞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工作计划。

4、主席团综合评议审核。

5、干部经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合格者,发给聘书;

三、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团员或学校党校学员;

2、工作能力突出,曾参与策划重大活动;

3、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取得优异成绩,具备某方面特长;

4、在社会或学校的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5、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学。

四、调查核实内容:

1、思想品质 2、学习成绩 3、同学关系 4、工作能力 5、综合评价

五、在正式确定干部人选前,主席团以公开信形式向全校同学征求意见,一周内同学们可以提出质疑,主席团将给予答复。

第二节 学生会干部的免职

一、学生干部自动辞职:

1、本人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并附本人任职间的工作情况汇报,提交主席团

2、经主席团研究后,由主席提名经团委通过,宣布除名并备案;

3、学生会干部任职期满,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局面鉴定,在征求团委意见后,归档;

二、学生会干部的罢免

学生会干部的同级或上级提出罢免意见,并上交主席团经主席团调查确有违反相关规定,上报团委通过,将其除名并备案。

三、学生会干部的免职将以文件和海报形式公布。

第三节 学生会干部罢免条件

一、思想作风不端正,不服从上级正确的领导,不接受同学的监督。

二、工作作风散漫、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尽职责,无特殊原因而不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给予警告而仍不改正者;

三、缺乏纪律性和自觉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

四、凡要求学生会干部参于值班的时间有两次不到场者;

五、出现重大问题受校纪处分者。

六、学生会干部的罢免将以文件和海报形式公布。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限通知后一周内交齐)

2.、开学后一周,学生会成员要主动向办公室上交课程表和最新的联系方式,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大型活动档案

1、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并将计划以电子文本形式交至办公室上传学校网站,如是影音光盘、相片、图片类在活动后要交至办公室存档。

2、上述记录须经办公室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所在系、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学生会的重要报刊、会议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五、档案库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六章 学生会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例会时,部长、副部长、干事须本人签到。办公室邀请各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参加,并负责例会签到。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会后将记录以电子文本形式上传学校网站。

二、各部门成员如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否则视为无故不参加例会。没有正当理由,不可迟到、早退。请假、迟到、早退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统计。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以警告;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两次请假作一次迟到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三次缺席者开除学生会。学期末办公室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作总体统计。

三、开例会时,负责该部门的副主席应参与例会,以便了解各部门的动态。同时,参与部门决策,在经验上给予各部门成员帮助,在办事流程上给予指导,在规章制度上给予解释等。

四、学生会每个部门开例会时,办公室会安排部员参与该会议,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例会情况汇总,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的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存档、总结工作。

五、开完例会后打扫、整理教室,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七章 大型活动须知

一、活动中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学校校徽、团徽、学生会工作证;

二、保证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确保活动参与人数(治保部统一调配)。

三、活动结束后,学生会全体成员要认真打扫活动地点,并将所借器材及时归还。


第八章

本制度于2010年在剑阁职中第19届团代会审议并通过,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共青团剑阁职中委员